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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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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

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

中新网拉萨6月5日电 (记者 江飞波)西藏自治区(xīzàngzìzhìqū)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厅5日公布《202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。监测表明,全区生态环境质量(zhìliàng)状况总体保持稳定,西藏仍然是世界上(shàng)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。 西藏自治区(xīzàngzìzhìqū)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(chéngyuán)、副厅长税艳萍介绍,2024年,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.7%,细(xì)颗粒物(PM2.5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二氧化硫(SO₂)、二氧化氮(NO₂)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;一氧化碳(yīyǎnghuàtàn)(CO)日均值(jūnzhí)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一级标准;臭氧(O₃)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(píngjūnzhí)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二级标准。 资料图为从(cóng)拉萨南山远眺布达拉宫及拉萨河风光。江飞波 摄 值得一提的是,2024年拉萨市环境(huánjìng)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,优良天数(tiānshù)比例为99.5%,在全国168个(gè)重点城市中排名(míng)第(dì)1位。日喀则市(rìkāzéshì)、山南市、林芝市、昌都市、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,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18名、第12名、第1名、第7名、第84名、第8名。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优良状态,达到一级标准。 水环境方面,2024年,西藏主要江河、湖泊水质整体保持优良,达到国家(guójiā)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(biāozhǔn)。澜沧江、金沙江、雅鲁藏布江、怒江(nùjiāng)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标准,拉萨河、年楚河、尼洋河等流经重要(zhòngyào)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。 土壤环境方面,2024年,西藏全区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重点风险监控点位各污染物(wūrǎnwù)浓度(nóngdù)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风险管制值,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;此外(cǐwài),全区声环境质量总体(zǒngtǐ)稳定,除拉萨市、昌都(chāngdōu)市外,其他市地各类功能区昼间、夜间达标率均为100%。 公报还介绍,2024年,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(děng)地方法规相继出台实施。完成营造林106万亩(wànmǔ),修复治理退化草原600万亩和沙化土地102万亩。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,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(kǎohé)连续两年(liǎngnián)保持优秀。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达到96%。纳木错、尼洋河成功入选全国(quánguó)美丽河湖优秀案例。全面推进(tuījìn)美丽西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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